2023年河南学生资助发展报告-16877太阳集团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的攻坚之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省市县各级教育、财政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围绕“完善全覆盖学生资助体系”重要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及我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扎实践行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和规范管理工作理念,推动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促进教育公平、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重要力量。
一、学生资助服务教育强省建设能力逐步提升
(一)国家和我省学生资助政策不断优化调整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到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由不超过16000提高到不超过20000元,全省共有5.97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涉及资金2.46亿元。服兵役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也随贷款额度同步提高。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调整为lpr减60个基点。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接续实施,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贷款本金经自主申请可延期一年偿还,全年累计为107.18万名学生免除利息2.01亿元,为2.4万名学生延期偿还本金1.6亿元。2024年起,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省和县分担比例调整为4:6,市级不再负担代偿资金。
(二)精准资助和规范管理理念全面深入
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印发《河南省省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河南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学生资助监管面部识别系统使用规程》等4项规范性文件,转发了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168个市县学生资助部门、155所高校和36所省属中职学校参加年度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优良率平均达到80.1%。5734名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顺利通过省级初审和国家终审,88888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学生通过省级终审。采用“抽查 普查”方式,审核84.25万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6.37万条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数据。1.21亿元学前教育保教费和生活补助费、14.65亿元义务教育困难生生活补助和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金、7.9亿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3.96亿元中职教育国家奖助学金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精准发放。全省18个省辖市、168个县(市、区)和168所高校参加省级学生资助业务培训1919人次。
(三)资助宣传和育人活动覆盖所有学校学生
全面印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高中毕业生和学生资助工作者的一封信。向各学段所有在校生发放“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和“学生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组织学校上好资助宣传“两节课”。《河南省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随录取通知书印发至每位新生手中。《榜样的力量——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选》发放到各地各高校。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先进事迹评选、短视频征集和“诚信校园行”系列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教育部“资助育人·大国工匠进校园”第四期活动在郑州成功举办。
(四)兜底性保障和人性化资助彰显制度温暖
暴雨地震灾害和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出现后,第一时间发出关于做好受灾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全省各地各学校迅速行动、全面摸排,及时将出现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通过发放特殊困难补助、慰问物资、组织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度过难关。高考前,各市县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帮助58.34万名高中学生提交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高峰期,168个市县学生资助部门开设“主任接待日”,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新生入学期间,所有学校全部开通“绿色通道”,其中25.18万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站式办理学费、住宿费缓交等手续,领取爱心助学礼包、校园就餐卡。全年,4600余名学生和家长通过拨打省级学生资助咨询服务热线了解到国家资助政策和办理流程。
二、学生资助资助资金持续增长
2023年,全省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学生1680.16万人次(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下同),累计资助金额238.14亿元①。
其中,资助学前教育幼儿53.89万人次,资助金额1.41亿元;资助义务教育学生876.82万人次,资助金额40.71亿元;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学生229.57万人次,资助金额20.8亿元;资助普通高中教育学生150.22万人次,资助金额11.91亿元;资助普通高等教育学生369.67万人次,资助金额163.30亿元。
三、财政资助资金占主导地位
(一)财政投入126.61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53.17%
2023年我省学生资助资金中,财政投入共计126.61亿元,比上年增加7.2亿元,增长6.03%。财政资金占资助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3.17%,是学生资助资金的主要来源,发挥了主导作用。
学前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1.22亿元,占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86.52%;义务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39.98亿元,占义务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8.21%;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20.51亿元,占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8.61%;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10.20亿元,占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85.64%;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54.71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33.5%。
(二)国家助学贷款发放99.42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41.75%
2023年,全省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共计99.42亿元,比2022年增加24.01亿元,增长31.84%,占资助资金总额的41.75%,发放金额和资助人数连续9年居全国首位。
(三)学校资助资金投入11.67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4.9%
2023年,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支出资助资金共计11.67亿元,比2022年增加1.32亿元,增长12.77%,占资助资金总额的4.9%。
(四)社会资助资金投入4379.84万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0.18%
2023年,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等各类资助(简称“社会资助”)资金共计4379.84万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0.18%。
四、各学段学生资助成效显著
(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2023年,我省各级政府、幼儿园及社会共计资助幼儿53.89万人次。其中,政府资助46.81万人次、幼儿园资助6.81万人次、社会资助2706人次。资助金额共计1.41亿元,其中,政府资助1.22亿元、幼儿园资助1851.04万元、社会资助64.17万元。
1.政府资助
2023年,我省各级政府共资助幼儿46.81万人次。各级财政共投入学前教育政府资助资金1.22亿元,占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86.52%。
2.幼儿园资助
2023年,我省幼儿园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幼儿6.81万人次。全省幼儿园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幼儿资金共1851.04万元。
3.社会资助
2023年,我省2706人次幼儿获得社会资助。社会资助资金共64.17万元。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
2023年,我省共资助义务教育学生876.82万人次,资助金额40.71亿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资助283.53万人次,资助金额12.45亿元;国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517.51万人次,资助金额25.1亿元;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55.2万人次,资助金额2.21亿元;政府其它资助4.94万人次,资助金额2197.17万元;学校资助12.7万人次,资助金额6731.17万元;社会资助2.95万人次,资助金额622.39万元。
1.生活补助
2023年,我省共有283.53万人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政策。各级财政共投入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资金12.45亿元,占义务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30.58%。
2.国定营养改善计划
2023年,全省共有12个省辖市的41个县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国家计划地区26个县、地方计划地区15个县。全年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财政资金25.1亿元,资助学生517.51万人次,近27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吃上了营养餐。
3.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2023年,面向全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21亿元,资助55.2万人次。
4.政府其它资助
2023年,我省各级政府在落实生活补助、营养膳食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另外资助义务教育学生4.94万人次。在落实生活补助、营养膳食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另外投入资助资金2197.17万元。
5.学校资助
2023年,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安排自有资金6731.17万元,资助学生12.7万人次。
6.社会资助
2023年,我省各类社会企业、仁人志士累计捐助资金622.39万元,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95万人次。
(三)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
2023年,我省共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学生229.57万人次,资助金额20.8亿元。其中,1361名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政策,奖励金额816.6万元;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38.78万人次,资助金额3.88亿元;免学费政策资助181.19万人次,资助金额16.54亿元;政府其它资助861人次,资助金额75.05万元;学校资助8.86万人次,资助金额2734.38万元;社会资助5226人次,资助金额162.11万元。
1.国家奖学金
2023年,我省共1361名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政策,中央财政投入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资金816.6万元。
2.国家助学金
2023年,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38.78万人次,全国各级财政共投入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3.88亿元,占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18.65%。
3.免学费
2023年,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资助181.19万人次,全国各级财政共投入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助资金16.54亿元,占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79.52%。
4.政府其它资助
2023年,我省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另外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学生861人次,资助资金75.05万元。
5.学校资助
2023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共资助学生8.86万人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共投入资助资金2734.38万元。
6.社会资助
2023年,社会资助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生5226人次获得,资助资金共计162.11万元。
(四)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
2023年,我省共资助普通高中教育学生150.22万人次,资助金额11.91亿元。其中,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78.64万人次,资助金额7.9亿元;免学费政策资助25.87万人次,资助金额1.69亿元;免住宿费政策资助24.92万人次,资助金额5273.71万元;政府其它资助5883人次,资助金额783.69万元;学校资助19.23万人次,资助金额1.59亿元;社会资助9623人次,资助金额1283.11万元。
1.国家助学金
2023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学生78.64万人次,资助资金7.9亿元。
2.免学费
2023年,免学费政策资助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学生25.87万人次,资助资金1.69亿元。
3.免住宿费
2023年,免住宿费政策资助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学生24.92万人次,资助资金5273.71万元。
4.政府其它资助
2023年,我省在落实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免住宿费政策的基础上,另外资助普通高中教育学生5883人次,投入资助资金783.69万元。
5.学校资助
2023年,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学生19.23万人次,我省普通高中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资助资金1.59亿元。
6.社会资助
2023年,我省共有9623人次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获得社会资助,普通高中教育社会资助资金共计1283.11万元。
(五)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
2023年,全省累计资助普通高等教育学生369.67万人次,各类资助资金投入163.3亿元。其中:财政投入54.71亿元,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33.5%;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99.42亿元,占我省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60.88%;高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的资助资金8.95亿元,资助学生107.94万人次,资助金额占我省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5.48%;社会资助资金2248.07万元,占我省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0.14%。
1.奖学金
2023年,各类奖学金共奖励我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生12.93万人次,奖励金额7.87亿元,占我省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4.82%。
国家奖学金共奖励我省学生4373人,奖励金额4994.2万元。其中,奖励本专科生3224人,奖励金额2579.2万元;奖励研究生1149人,奖励金额2415万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共奖励我省本专科学生8.89万人,奖励金额4.44亿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共奖励我省研究生3.6万人,奖励金额2.93亿元。
2.助学金
2023年,国家助学金共资助我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生146.77万人次,资助金额26.68亿元,占我省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16.34%。其中,资助本专科生130.56万人次,资助金额21.52亿元(含退役士兵5.3万人次、8759.18万元);资助研究生16.21万人次,资助金额5.16亿元。
3.国家助学贷款
我省发放国家助学贷款99.42亿元,资助90.43万人。其中,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93.18亿元,资助84.06万人;发高校国家助学贷款6.24亿元,资助6.37万人。各级财政承担贴息资金6亿元、免息资金2.01亿元。各级财政和相关高校共承担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4.47亿元。
4.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2023年,我省落实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6.92亿元,资助学生5.29万人次。
5.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我省1486名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金额3107.21万元。
6.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资助大学新生4.19万人,资助金额2562.8万元。
7.学校资助
我省高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的资助资金8.95亿元,资助学生107.94万人次。其中,共有43.42万人获得学校奖助学金,资助金额5.77亿元;共有2.25万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金额5233.11万元;共有7.06万人享受特殊困难补助,资助金额3916.7万元;共有18.83万人参与勤工助学,资助金额1.37亿元;共有36.38万人享受学校其它资助项目(含伙食补贴、校内无息贷款),资助金额8952.88万元。
①本报告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